若香港天文台已發出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極端情況**或黑色暴雨警告,請留意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CCASS”) 或衍生產品結算及交收系統 (“DCASS”) (若適用) 發放的訊息,以了解有關對結算及交收服務的影響。
附註:
**: 香港政府亦會因應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等情形下於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改掛為三號或以下颱風訊號前發出「極端情況」公布。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 (即八號颱風警告取消後兩小時期間),政府會審視情況,並在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再公布會否延長或取消「極端情況」。
以下為結算及交收服務安排的摘要:
第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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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黑色暴雨警告於營業日上午9:00之前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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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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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黑色暴雨警告於營業日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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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黑色暴雨警告於營業日上午9:00之前發出
情況 |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黑色暴雨警告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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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00或之前解除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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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視作交收日。
CCASS 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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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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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00之後解除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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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視作交收日。
今天和明天的持續淨額交收數額將會順延一個交收日。
詳情請瀏覽CCASS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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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黑色暴雨警告於營業日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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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黑色暴雨警告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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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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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視作證券交收日。
交收指示配對及多批交收處理程序將如常運作。
CCASS一般會在15分鐘內停止服務,除了:
- 關於交收的維護功能(此服務將於信號發出或極端情況公布後一小時內停止使用) 。
以下功能將繼續如常提供服務:
- 查詢交收
- 查詢廣播訊息
- 票據交換所自動結算轉賬系統指示及即日付款指示的款項交收
- CCASS報表檢索及列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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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SS 將如常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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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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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午9:00至下午3:00期間發出 以及 於中午12:00之前尚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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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視作款項交收日。
當天的款項交收指示將會順延至下一個交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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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交易日發生
(a) 結算安排
(i) 期貨及期權
備註: 若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假期交易日發生,結算服務只提供予假期交易結算參與者使用。
情況 |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結算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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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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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並提供至T+1時段截止時間1為止;不設T+1時段的産品,結算服務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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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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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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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下午2:00恢復,並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3為止。
結算服務涵蓋所有香港期貨交易所產品,但以下產品除外:
- 股票期貨
- 股息期貨
- 行業指數期貨
- 港元利率期貨
- 波幅指數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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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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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或之後以及中午12:00之前發出,然後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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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
結算服務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並提供至T+1時段截止時間1為止;不設T+1時段的産品,結算服務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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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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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或之後以及中午12:00之前發出,然後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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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當天餘下時間將不提供結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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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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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午12:00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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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或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3為止 (以較早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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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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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下午5:15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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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或提供至T+1時段截止時間1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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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有關個別產品的 T+1 時段截止時間,請參閱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結算規則附錄B。
2: T時段的結算服務將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有關系統輸入截止時間,請參閲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結算規則第101節。
3: 為讓結算所參與者能於信號解除/極端情況取消後之首個交易日的强制即日變價調整及按金追收完成交收,結算服務將提供予結算所參與者,以便其對前一個交易日T+1時段成交之交易進行後交易調整。
第一部份: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交易日發生
(a) 結算安排
(ii) 股票期權
情況 |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結算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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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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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並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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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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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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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提供結算服務。 若當天為到期日,即月合約之到期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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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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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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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或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 (以較早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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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有關期權結算所的系統輸入的截止時間,請參閲期權結算規則第101節。
第一部份: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交易日發生
(b) 交收安排
(i) 股貨及期權
情況 |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交收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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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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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 結算所將盡力處理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但須視乎相關銀行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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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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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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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提供款項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
在這情況下,款項交收服務將於下一個營業日執行;
若該營業日為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款項交收須於上午9:15或之前完成;
若該營業日並非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有關款項須於款項交收服務恢復後一小時內完成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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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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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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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交收服務將於信號發出/公布的兩小時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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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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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以及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的截止時間(一般為上午11:00)前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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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抵押品管理服務,已經提交的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將如常接納,但須視乎相關銀行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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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交易日發生
(b) 交收安排
(ii) 股票期權
情況 |
颱風信號/極端情況 |
交收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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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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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交收服務以及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將於信號取消的兩小時後恢復。
當天截止時間 (上午11:00) 之前,已獲接納的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以及 CCMS 與 CCASS 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結算所將盡力處理,但須視乎相關銀行、CCMS 及 CCASS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當天將視作證券交收日,交收程序會如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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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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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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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提供款項交收服務。
在該情況下,未完成的款項交收將於下一個營業日執行;
若該營業日為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款項交收須於上午9:15或之前完成;
若該營業日並非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有關款項須於款項交收服務恢復後的一小時內繳付。
當天將不處理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 以及 CCMS 與 CCASS 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
當天將不視作證券交收日。結算所將順延一個交收日,以便交收於兩個營業日前因行使或被指定分配而產生的待交收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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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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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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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交收通知款項須如常繳付。
於信號發出/極端情況公布的一小時或以上之前已發出的任何即日額外按金通知,仍須於該通知發出後一小時内繳付。
結算所將盡力處理於當天截止時間 (上午11:00) 之前已獲接納的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以及 CCMS 與 CCASS 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但須視乎相關銀行、CCMS 及 CCASS 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當天將視作證券交收日,而交收程序會如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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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黑色暴雨警告於交易日發生
(a) 結算安排
(i) 期貨及期權
備註: 若黑色暴雨警告於假期交易日發生,結算服務只提供予假期交易結算參與者。
情況 |
黑色暴雨警告 |
結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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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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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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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警告解除的兩小時後恢復,並提供至T+1時段截止時間1為止;不設T+1時段的産品,結算服務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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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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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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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下午2:00恢復,並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3為止。
結算服務涵蓋所有香港期貨交易所產品,但以下產品除外:
- 股票期貨
- 股息期貨
- 行業指數期貨
- 港元利率期貨
- 波幅指數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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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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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7:3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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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提供至T+1時段截止時間1為止;不設T+1時段的産品,結算服務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2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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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 有關個別產品的 T+1 時段截止時間,請參閱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結算規則附錄B。
2: T時段的結算服務將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有關期貨結算公司系統輸入截止時間,請參閲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結算規則第101節。.
3: 為使結算所參與者能就警告解除後之首個交易日的强制即日變價調整及按金追收完成交收,結算服務將提供予結算所參與者,以便其對前一個交易日T+1時段成交之交易進行後交易調整。
第二部份: 黑色暴雨警告於交易日發生
(a) 結算安排
(ii) 股票期權
情況 |
黑色暴雨警告 |
結算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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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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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服務將於警告解除的兩小時後恢復,並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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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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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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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提供結算服務。若當天為到期日,即月合約之到期日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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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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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
結算服務將繼續提供至系統輸入截止時間#為止。
|
附註:
#: 有關期權結算所的系統輸入截止時間,請參閲期權結算規則第101節。
第二部份: 黑色暴雨警告於交易日發生
(b) 交收安排
(i) 期貨及期權
情況 |
黑色暴雨警告 |
交收安排 |
1a
|
於上午9:00之前發出 以及 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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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項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將於警告解除的兩小時後恢復。 結算所將盡力處理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但須視乎相關銀行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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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
於上午9:00之前發出 以及 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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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不提供款項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
在該情況下,未完成的款項交收將於下一個營業日執行;
若該營業日為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款項交收須於上午9:15或之前完成;
若該營業日並非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有關款項須於款項交收服務恢復後一小時內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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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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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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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將如常繼續提供款項交收及抵押品管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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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黑色暴雨警告於交易日發生
(b) 交收安排
(ii) 股票期權
情況 |
黑色暴雨警告 |
交收安排 |
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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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或之前取消
|
款項交收服務將於警告解除的兩小時後恢復。
結算所將盡力處理於當天截止時間 (上午11:00) 之前已獲接納的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以及 CCMS 與 CCASS 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但須視乎相關銀行、 CCMS 及 CCASS 能否提供適當服務。
當天將視作證券交收日,交收程序會如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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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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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之前發出以及於中午12:00之後取消
|
當天將不提供款項交收服務。
在該情況下,未完成的款項交收將於下一個營業日執行;
若該營業日為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款項交收須於上午9:15或之前完成;
若該營業日並非全日銀行營業日,則有關款項須於款項交收服務恢復後的一小時內繳付。
當天將不處理現金交付及歸還要求以及 CCMS 與 CCASS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
當天將不視作證券交收日。結算所將順延一個交收日,以便交收於兩個營業日前因行使或被指定分配而產生的待交收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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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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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上午9:00或之後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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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交收的交易如常進行。
可如常作出 CCMS 與 CCASS 之間抵押品證券的轉移指示。
當天將視作證券交收日,交收程序會如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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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參閱下表相關的通告,規則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