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指定代理人」?這項功能是如何運作?「指定代理人」是上市發行人之獲授權人的獨有功能,以委任代理人代理呈交及/或批准文件。系統設有兩類「指定代理人」功能:(i) 登載相關事宜指定代理人 及 (ii) 上市相關事宜指定代理人。獲授權人應視乎情況而指定所需要的代理人。獲授權人可設定代理人的權限,例如可呈交次數或可作呈交的時段。
代理人公司的獲授權人亦可透過此功能,以閱覽其客戶(即上市發行人)所委任代理的項目列表。
獲授權的代理人是否需要代發行人管理「相關股份代號名單」?不需要。當代理人在「代理發行人之公司代號」欄輸入所代表發行人的「公司代號」時,電子呈交系統便以其所代表發行人的「相關股份代號名單」核對所輸入的(如有)相關股份代號。倘若在「相關發行人之股份代號」欄所輸入資料未能通過核對,代理人應先查看其所輸入的資料否正確。如正確無誤,代理人須立即通知發行人,以便發行人的電子呈交系統管理人更新其「相關股份代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