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參與者須遵守有關持倉限額的規定。香港交易所五年期中國國債期貨的持倉限額如下:每名交易所參與者就其本身賬戶而言,以所有合約月份合約淨額合共22,000張為限;及每名客戶而言,以所有合約月份合約淨額合共22,000張為限。
任何交易所參與者為其本身或為任何客戶持有的持倉若超出申報水平,均須遞交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香港交易所中國國債期貨的大額未平倉合約申報門檻如下: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每名交易所參與者就其本身賬戶而言為2,500張未平倉合約;及於任何一個合約月份,就每名客戶而言為2,500張未平倉合約。
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大額未平倉合約及持倉限額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