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指數期貨及期權
2. 股票期貨及期權
* 認購期權長倉/認沽期權短倉組合為一個市場方向,而認購期權短倉/認沽期權長倉組合為另一個市場方向。
**請參閱通告內的「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之申報要求」
3. 貨幣期貨及期權
4. 利率期貨
5. 商品期貨
持倉限額及大額末平倉合約申報的常問問題
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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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期交所參與者/期權交易所參與者為其本身或為任何客戶持有的持倉超出申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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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開設或累積該等持倉後,於期交所相關交易所合約的下一個交易日1 /聯交所開市買賣股票期權的下一個營業日中午十二時或之前經期交所/期權交易所(視情況而定)的 e 通訊 2.0 遞交報告(即“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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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該參與者仍然持有超出申報水平的持倉期間須繼續遞交通知。
1「交易日」指就交易所合約而言,根據期交所不時規定的交易日曆,即該交易所合約於期交所開放交易的任何日子(包括任何香港公眾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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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期交所參與者為其本身或為任何客戶持有假期交易合約(“H合約”)的持倉超出申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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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於開設或累積該H合約持倉後的下一個交易日(不論香港公衆假期與否)中午十二時或之前經期交所的e通訊 2.0 遞交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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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該期交所參與者仍然持有超出H合約申報水平的持倉期間須繼續遞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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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期交所參與者為其本身或為任何客戶持有的持倉若超出該指數期貨及期權持倉限額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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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合計不同人持有或控制的持倉,在多間公司持有或控制的持倉,以及綜合賬戶的申報規定,請參閱證監會《持倉限額及大額未平倉合約的申報規定指引》的相關段落。
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範本
電子遞交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
電子遞交(經e通訊)大額未平倉合約報告帳戶資料
金融風險參數檔案 (用作計算倉位delta)
通告連結
規則連結
交易所買賣基金(“ETF”)莊家的超逾持倉限額申請及申報
- 申請
- 追踪恆生指數及恆生中國企業指數ETF的ETF莊家可填妥申請表以申請相應的聯交所或期交所產品的超逾限額。
- 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