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集體投資計劃的一種,透過集中投資於可帶來收入的房地產項目,例如購物中心、寫字樓、酒店及服務式公寓,以爭取為投資者提供定期收入。基金須把最少90%的除稅後淨收益,以股息的形式定期派發給投資者。香港證監會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主要監管機構,所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必須先得到證監會認可始能於證券市場上市。已上市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仍須符合《上市規則》下的一般責任,披露股價敏感性信息,並就股價或交投量的異常波動回應交易所的查詢。另外,投資者須留意,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可供派發的數額將根據基金所持有的房地產項目,因重新估值或轉手而帶來的盈虧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