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 – 北向交易
中華通買賣盤報價規定及限制
本頁所用詞彙與《聯交所規則》所定義的具有相同涵義。所提及的規則,即指《聯交所規則》的規則。
適用於上交所主板的中華通證券:
交易貨幣
人民幣
股票代碼
6位數字
券商客戶編碼
如規則第1425A條所載
買賣盤類別
僅接受指定價格的限價買賣盤:
價位
人民幣0.01元
買賣單位(只適用於中華通買盤)
100股
碎股
按規則第14A06(3)條只接納中華通沽盤
最大買賣盤
1,000,000股
中華通市場的價格限制
前收市價±10%(ST公司及*ST公司的股份:±5%);退市整理期股票及重新上市的股票首個交易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盤中臨時停牌措施適用
對於中華通買盤,基準價格為(i)相關中華通證券的現行最佳賣盤價;及(ii)倘無現行最佳賣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現行最佳買盤價;及(iii)倘無現行最佳買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最新成交價;及(iv)倘無最新成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前收市價。
對於中華通賣盤,基準價格為(i)相關中華通證券的現行最佳買盤價;及(ii)倘無現行最佳買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現行最佳賣盤價;及(iii)倘無現行最佳賣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最新成交價;及(iv)倘無最新成交價,則取相關中華通證券的前收市價。
(以上不適用於臨時停牌證券)
額外價格限制
按規則第14A07(12) 及14A07(13)條所載
回轉交易
不允許,見規則第14A06(4)條
大宗交易
不允許
非自動對盤交易
上交所市場不設非自動對盤交易
更改買賣盤
上交所市場不設更改買賣盤
前端監控
按規則第14A06(5)至(10)條所載規定
無擔保賣空
賣空
允許,但須符合規則第14A17條
保證金交易
允許,但須符合規則第14A15條
股票借貸
允許,但須符合規則第14A16條
適用於上交所科創板的中華通證券:
買賣單位
1股
(賣出時,餘額不足2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100,000股
最小買賣盤
200股
中華通市場的動態價格限制(只適用於連續競價時段)
基準價格±2%(包括*ST公司股票):
按規則第14A07(12)及14A07(13)條所載
允許,但須符合規則第14A17(1)至(7) 及14A17(9)至(31)條
交易模式
透過上交所市場系統自動對盤及執行交易
人民幣0.001元
100份
(賣出時,餘額不足100份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1,000,000份
前收市價±10%(上交所指定ETF:前收市價±20%)
不適用
(2023年4月10日生效)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