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香港結算)作為中央結算對手,負責透過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中央結算系統)就其接納為合資格的證券(合資格證券)之交易提供結算服務。中央結算系統釐定證券交易雙方參與者的股份與款項責任,使他們於交收日當天交出或收取證券以及支付或收取款項。香港結算現時為「持續淨額交收」制度下交收的下列證券交易擔任中央結算對手:
- 「聯交所買賣」: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匯報或在聯交所達成的買賣(結算參與者進行交易時或香港結算為風險管理目的劃分出來按「已劃分的買賣」制度交收的買賣除外);
- 「中華通證券買賣」:透過滬港通或深港通在中華通市場執行的中華通證券買賣;及
- 「結算機構的交易」:從香港聯合交易所期權結算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期權結算所)傳至中央結算系統以進行合約正股結算及交收的已行使股票期權買賣。
中央結算系統「持續淨額交收」制度主要特徵▼
- 責務變更 — 香港結算的角色,就是擔任買方參與者的賣方及賣方參與者的買方。責務變更後,結算參與者於經責務變更的合約(亦稱市場合約)的相關對手風險即轉由香港結算承擔;及
- 每日淨額結算 — 參與者同一日內就同一合資格證券的市場合約的股份數額互相抵銷,使得參與者每個營業日就每隻合資格證券只於香港結算有一個長倉或短倉股份淨額。參與者在交收日完結時的待交收股份淨額將轉移至下一個交收日,繼續與同一隻證券的相反持倉淨額互相抵銷。
—「聯交所買賣」及「結算機構的交易」在「持續淨額交收」制度下之結算及交收▼
「聯交所買賣」及「結算機構的交易」均於交易日後兩日(即T+2)結算交收。源自「聯交所買賣」及「結算機構的交易」的股份數額一起進行淨額結算及交收。這些證券交易詳情在每個交易(T)日由聯交所及聯交所期權結算所以電子方式自動輸送至中央結算系統。結算參與者可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終端機於T日下午五時及晚上八時後不久取得有關其股份及款項數額的「臨時結算表」(下午五時後:只包括聯交所買賣的詳情;晚上八時後:包括「聯交所買賣」及「結算機構的交易」),以供對賬之用。「最後結算表」則於T+1日下午二時後不久提供予參與者,以供核實。
—「中華通證券買賣」在「持續淨額交收」制度下之結算及交收▼
「中華通證券買賣」遵循內地證券市場的交收周期,即於T日進行股份交收,於T+1日進行款項交收。聯交所直接自其買賣盤傳遞系統(中華證券通系統,簡稱「中證通」)實時輸送「中華通證券買賣」詳情至中央結算系統。香港結算會將從中國結算的系統取得的臨時結算數據檔案與聯交所的買賣紀錄進行對賬。「最後結算表」於T日下午四時後不久提供予相關參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