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基金
結算公司成立了一個保證基金以保障因擔保失責結算參與者在「持續淨額交收」制度下有關合資格證券(包括中華通證券)的買賣或因接納於香港及/或中華通市場失責的結算參與者所存放有問題的證券所引致的損失。
保證基金可使用的資源包括結算公司參與者基本供款及浮動供款、保證基金的利息收入、結算公司撥入保證基金資源(相當於保證基金總額的10%)及結算公司不時安排的其他資源。
每名結算參與者須繳付的供款分為兩個部份;基本供款及浮動供款,而供款額是按其最近六十個工作天的平均每日「持續淨額交收數額」*的市場佔有率計算。各直接結算參與者的最低現金基本供款額為五萬港元,或按其在聯交所持有的聯交所交易權計算,每個為五萬港元(取較高者)。各全面結算參與者的最低現金基本供款額為十五萬港元,或就其持有的每個聯交所交易權供款五萬港元,另再就每名與其訂有結算協議的非結算參與者供款五萬港元(取較高者)。所有結算參與者的總基本供款額最低為一億港元,至於總浮動供款則沒有一個最低限額。一般而言,每名結算參與者所需繳交的浮動供款都獲准扣減一百萬港元的浮動供款豁免額。結算公司並會最少每月檢討結算參與者的供款額一次。
保證基金的總額每月最少檢討一次,並且結算公司基於保證基金過去 10 年的最高值設立了保證基金限額。如果保證基金規模達到保證基金限額,結算公司將向個別結算參與者收取保證基金風險抵押品來填補,計算方法如下:
保證基金風險抵押品 = 結算參與者的潛在淨虧損 - 保證基金限額的50%
保證基金限額:66億港元(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在保證基金的計算中,結算參與者的「續淨額交收數額」指結算參與者於當日較高的(i)合計跨日待收取「持續淨額交收」淨股份數額價值再加款項交收責任及(ii)合計跨日待交付「持續淨額交收」淨股份數額價值,並各受結算公司可不時認為合適的調整。該等合資格證券的「持續淨額交收」股份數額(包括中華通證券的股份數額)的價值是參照結算公司決定相關「持續淨額交收」股份數額的按市價計算差額的價值。結算參與者的「款項交收責任」指該結算參與者就其市場合約進行交收所須要支付的數額。